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徐安监〔2006]84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方案》
二〇〇六年六月七日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推动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使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按照有关标准,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不断提高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实现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意义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基础建设,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落实企业责任主体的基本途径,通过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在全国工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今年在我市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企业工作的基础,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必将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争做苏北领头羊”的战略目标,构建和谐社会,产生积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