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举报电话:12358(大连市价格投诉举报电话)。
7.监制单位:大连市物价检查所监制。
五、中介服务收费价目表,由各经营者依照本通知规定和式样自行制作。规格根据中介服务机构规模和收费项目多少视情况确定,材质为白色有机板,并用铝合金框镶嵌,表格和文字用不干胶彩纸电脑刻字粘贴。价目表内容应准确完整、规范统一。从2002年10月1日开始,各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张贴、悬挂统一监制的收费价目表(牌),如遇收费项目、标准调整,要及时更换。
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服务收费的检查和指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对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或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的,要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查处。
七、有关中介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事宜,请与市物价检查所联系,电话:3641013。
附件:中介服务收费价目表式样
大连市物价局
二〇〇二年七月三日
×××××中介服务收费价目表(式样)
收费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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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项目 │ 计价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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