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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徐安发〔200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当前已进入高温季节,历来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的季节,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中,生产原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和产品大多是易燃、易爆的物质,而生产条件又多为高温、高压,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中,稍有不慎,都有可能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人身安全受到损害。为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针对夏季持续高温和强降雨天气的特点,现就我市加强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安监、公安、消防、环保、交通、质监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分析本地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排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针对性预防措施,及早部署,突出重点抓防范,狠抓措施落实,切实把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
  各地要迅速组织安监、公安、消防、环保、交通、质监等部门,认真对本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一是检查生产建设项目(含改、扩建项目)是否依法经过职能部门审核、验收合格,“三同时”手续是否齐全;二是检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三是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爆、防水、防潮、防静电、防雷击、防泄漏、防洪、防暑降温等安全措施和防护设施是否落实;四是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督促整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督促整改期间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企业内、外部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的,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应当由各地政府协调解决。
  三、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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