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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越秀大厦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越秀大厦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函字[2002]86号)
大连越秀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连越秀大厦停车场收费价格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地上停车场按大价发[1997]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地下停车场可按每小时每台车收费2元,昼夜停车每台车不超过40元。车位出租由你们与车主协商确定。
接文后,请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车场明显处公示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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