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越秀大厦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越秀大厦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函字[2002]86号)


大连越秀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连越秀大厦停车场收费价格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地上停车场按大价发[1997]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地下停车场可按每小时每台车收费2元,昼夜停车每台车不超过40元。车位出租由你们与车主协商确定。
  接文后,请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车场明显处公示收费标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