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收费的批复
(大价函字[2002]89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收费的函》收悉。根据省物价局辽价函[2002]9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学分收费标准
大连电子学校: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及外设维修、通信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专业,每学分收费38元。
大连轻工学校:中专 模具、机电、食品生物、环境监理、计算机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等专业每学分收费39元;工艺美术、服务设计、服装表演专业每学分收费56元。
高职 模具、机电、食品生物、工艺专业每学分收费52元,装潢设计、室内设计、广告设计、服装设计专业每学分收费67元。
大连女子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文秘专业每学分收费34元。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机电专业每学分收费38元。
二、每学分收费标准包括本门课程结业考试的一次正考和一次补考,补考仍未通过,需补修该门课程的,收费标准按原标准的5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