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力推进清洁发展机制(CDM)工作。成立广西CDM服务中心,为全区企业服务。进一步拓展CDM项目开发领域,围绕风力、水力、生物质发电、垃圾填埋气、煤层气回收利用、钢铁、水泥行业大量潜在的废热、废气、废压利用项目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开发工作,积极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
6.积极开展循环经济技术体系研发与示范。在南宁、桂林、柳州、北海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地)、重点行业及产业集聚区域开展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技术及示范研究,建立适合广西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研究开发废旧物品和废弃物资源化及再利用、再制造和再循环技术,形成废弃物和副产品的循环利用生态链。
7.培育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面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节能减排技术开发与应用体系,培育一批研究开发能力、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同行前列的节能减排产品研发制造示范企业,大力扶持一批能耗和排放指标属区内同行先进、其技术经验模式可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应用示范企业。依托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依托高校、研究院所建立能量高效利用等一批节能减排重点实验室,加强节能减排新技术开发。
8.立足区情,围绕我区重点行业和产业,尤其是高耗能产业、高污染行业,结合国家《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国家当前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等有关政策、规划,重点支持并突破一批与我区支柱产业紧密相关的节能、环保关键共性技术,同时加强对节能和环保的监督管理,运用高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拉动机制,从技术开发、设备研制、服务业、监测手段、生产过程控制等环节推动产业链整体发展,达到既推进自治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又实现减少污染排放物的双赢目标。“十一五”期间,将以燃料乙醇为突破口,推进生物质加工工业,逐步开展规模化生产沼气、车用甲烷、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煤示范工程,并开发乙醇下游产品替代石油基产品。进一步支持繁育和栽培高产高粉采收期长的木薯新品种研发,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建立石栗、油茶等高产高油油料作物基地。积极扶持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饲料、沼气、发电;加速燃料电池、芯片节能、导电塑料、脉冲燃烧技术、高压电机应用变频调速节电、水膜除尘器排水循环利用节约用水等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十八)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产业化示范和推广。按照国家“十一五”推行的十大节能重点工程部署,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抓重点工程,抓重点领域,在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中组织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实施,开展工业锅炉、电机节能改造、余压余热利用等节能工程。
1.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采用循环流化床、高性能燃烧器、机波吹灰技术、锅炉除焦技术、纳米流体技术和优化煤粉燃烧等成熟技术及新型高效锅炉更新替代低效锅炉等,对我区年耗约1000万吨标准煤,平均热效率约为65%的3600多台燃煤工业锅炉进行改造;使现役燃煤锅炉热效率达到国家相应标准,节能率可提高15%-20%,实现年节约6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 1.2万吨。
2.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在钢铁行业实施干法熄焦(CDQ)、低热值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CCPP)、高炉炉顶压差发电(TRT)、全高炉煤气发电改造以及转炉煤气回收利用技术等,形成年节能50万吨标准煤。在水泥行业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建设水泥余热发电装置等,新增水泥中低温余热发电装机容量14.25万千瓦,年发电8.5亿千瓦时,节约 4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65万吨。在化工、有色、制糖等行业利用各类工业余热实施热电联产,可新增发电机组22.5万千瓦,可年发电15亿千瓦时,折合60万吨标准煤。以上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可实现年节能150万吨以上标准煤。
3.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重点是提高量大面广的风机、水泵、电动机、压缩机、变压器等通用机电设备系统运行效率,加速高效省能型机电产品的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积极推广电力电子节电技术,如风机、泵类的变频调速技术、斩波调速技术、新型交流调速设备。推广应用双速电机、变频调速、液力耦合器等节能调节方式。开发推广电动机拖动用节能调速变频器、工艺调速性能用交流调速装置、特种调速用交流调速装置。推广新型三相异步通用交流电动机节电控制器,提高电机运行效率。使电机运行平均效率提高2个百分点,年节电3亿千瓦时。
2007年全区计划实施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重点项目48项,总投资约100亿元。这批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形成节能 12.85万吨标准煤、排减二氧化硫2万吨、节水211万立方米和综合利用废渣6万吨的能力。
同时,推进发展先进、经济、高效的市场急需的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产品),有计划地推进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工业“三废”和生活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和技术、烟气脱硫除尘和机动车尾气净化等领域的产业化进程。
(十九)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按照国家有关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指导意见,加快我区各级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整合资源,培育节能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各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二十)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制订出台加快我区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为重点,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推进环保设施运营的市场化、社会化、企业化和专业化,以市场机制引导和加速环保产业的发展壮大。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营机构的资质管理、考核及监督检查。加强减排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在工业清洁生产技术领域,着眼于工业污染源头控制,加强化工、铝业、糖业、造纸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工艺开发与推广应用,逐步建立面向我区重污染行业的清洁生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二十一)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在年度科技计划中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区节能减排科技创新能力。
六、强化责任,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二十二)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全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结合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具体的评价考核实施办法。
(二十三)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全区耗能单位和污染源进行普查,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建立并完善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制订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改进统计方法,健全统计和监测制度。建立并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对国家和自治区监控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构建污染物排放三级立体监测体系,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放数据。继续做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工作。建立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电耗、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加强能源统计巡查与数据的审核、评估,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实施数据质量分级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