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新闻机构从中国记者网下载《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登记表》(表格样式见附件),按照本通知年度审核要求,认真检查本单位持证人员的工作情况,如实填写表格。
(二)提交本单位记者证年度审核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本单位记者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年度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
(三)各新闻机构将以上(一)、(二)所列书面材料报本机构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按照本通知的审核组织要求,分别报送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和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四)各新闻机构通过中国记者网“全国新闻记者管理及记者证年度审核网络系统”中的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模块逐个上报本机构审核人员名单。
(五)报纸出版单位在进行新闻记者证核验前,首先要确认是否已在中国记者网“全国报纸期刊年检及出版许可证管理系统”填报2007年报刊出版年检的电子数据。该年检数据为进行2007年新闻记者证审核的必要条件,不能准确填写并上报报刊出版年检电子数据的报纸出版单位不予进行2007年度的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
(六)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核通过后,新闻机构可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审核合格标签,并通过网络及时激活。
六、审核要求
各新闻机构要根据《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和《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次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新闻机构要严格自查,主管单位要认真审核,对于有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各级管理机关经审核认定该单位或个人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不予通过年度审核。
(二)对年度审核中发现记者证发放、使用和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新闻机构的责任,并注销违规记者证件。
(三)各新闻机构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填报各项材料。8月1日仍未通过审核的,网络系统将冻结其新闻记者证,中国记者网上将无法再审核冻结的新闻记者证;10月1日仍未通过审核的,新闻出版总署将注销其新闻记者证并在中国记者网公示。
对本次核验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请与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处或中国记者网技术服务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