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确定社区商业零售示范企业的通知
(川商改〔2007〕43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经企业申请,所在地商务局初审并推荐,四川省商务厅按照《四川省社区商业零售示范企业条件》复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决定确定成都红旗连锁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为四川省社区商业零售示范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所在地示范企业的指导和帮助,引导其深入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按照《四川省社区商业零售示范店标准》要求,积极在居民小区兴建连锁经营的社区商业示范店,逐步将其培育为我省社区商业建设中坚力量,以此带动全省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加快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社区商业零售示范企业名单(共23家)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四川省社区商业零售示范企业名单
1.成都红旗连锁有限公司
2.四川哦哦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3.四川省互惠商业有限责任公司
4.绵阳市西珉巴蜀商贸有限公司
5.四川新华蜀物流有限公司
6.资阳市华隆购物中心
7.雅安市汇集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8.四川汉唐实业有限公司
9.广安洪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