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司法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办好司法行政专版(专栏)的意见》的通知
(漯司[2007]29号)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各科室部:
为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河南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办好司法行政专版(专栏)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并按要求做好以下几点。
一、县区司法局未按漯司函〔2007〕16号要求报送本单位宣传报道方案和通讯员队伍名单的,必须在7月24日前将宣传报道方案、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通讯员队伍名单报送市局宣教科。
二、市局各科室要指定一名有写作经验的同志作为兼职通讯员,负责本科室宣传稿件的撰写工作。
三、各县区司法局每周至少向市局报送一篇稿件,市局机关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一篇稿件或提供新闻线索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