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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

漯河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
(漯公(通)[2007]58号)


  根据市委和省厅《关于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中开展“反特权思想,树良好警风”专题教育整顿活动的意见》要求,局党委研究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以关心爱护民警和维护公安机关形象为着眼点和出发点,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及民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加强道德修养,自觉遵纪守法,树立大局观念,发扬优良作风,为实现局党委提出的“整体上台阶、全面创一流”的工作目标提供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省厅党委和市局党委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指示要求,紧密联系全市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业务特点和每个民警的思想工作实际,通过“三讲三比”和“四对照四查摆”,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勤政廉政的领导班子,把民警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民警队伍,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继续实现新的进步和跨越。通过开展教育,达到如下目标要求:
  (一)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始终保持民警队伍的政治本色,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增强党性观念,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宗旨意识进一步牢固。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端正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通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使群众安全感位居全省前列,行风评议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三)道德修养进一步加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不放松放纵自己,自觉养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促和谐的良好风气,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四)法纪观念进一步根植。确保民警队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确保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稳定,努力实现民警队伍不发生被追究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刑事、民事责任的案事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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