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部署考试各项工作,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习考试的有关规定,明确各项工作纪律,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3、考试中督促监考人员和考生执行考试的有关规定。
4、处理考试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有异常情况时向考试承办机关报告。
(二)监考人员职责:
1、做好考试前的准备工作:检查试室门口是否张贴考生座位编号表;检查考生的考号是否张贴在桌子的左上角;检查并清除试室内影响考试公正、顺利进行的物品等。
2、负责考试的具体实施,维护考场的秩序和纪律,确保考试规范、顺利地进行。
三、组织考试
(一)考场、试室布置要求
1、考场布置应整洁、严肃、和谐。考试的前一天,考场大门口应悬挂“广东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的横幅;考场入口处设置公告栏,公布试室分布平面图、考试时间表、考场编排情况表、考生守则、考生违纪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配备广播、饮水等服务设施;每个考场安排一台工作用车,以便应付突发情况。
2、用作试室的场地应整洁、通风、采光条件良好,桌椅设备良好并适合成人考试;试室内桌子应反放,单人单桌排列,行列整齐,每列之间距离不少于60厘米;每试室一般安排30名考生,最多不能超过40人;桌子左上角张贴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在试室前方设置“物品暂放处”,供考生存放物品;试室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公布在本试室考试的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
4、试室内须保持清洁,考前考后应彻底清场,凡可对考试造成影响的印记、文字等必须清除干净。
5、每试室配备2-3名监考人员。
(二)开考前
1、考前准备:每场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由主考布置考试有关事项,校对钟表时间。监考人员和进入试定的工作人员,不得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试室。
2、领卷:各试室所有监考人员在开考前30分钟内同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及考试相关用品;检查试卷袋密封是否完好;核对试卷袋面的标注的课程名称、考试时间与考试安排是否一致;将试卷带入试室后,监考人员不得离开试室。
3、考生进场: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试室,督促考生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的左上角备查。非本试室的考生或两证不齐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试室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