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山西省环境保护局环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晋环发[2007]531号)
各市环保局,省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与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信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调整为环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环发[2007]132号)相衔接,经研究决定:“成立山西省环境保护局环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局信访领导小组),省局信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省局信访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向东
副组长:赵建平
成 员:刘大山 王志朝 吕步云 安 琴 郑舰军
刘西丹 王学东 王爱云 胡 早 赵永亮
乔惠琳 王小军 张志良 李义贤 李景平
二、省局信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环保总局对信访工作的要求,协调处理各部门信访工作,研究制定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及布置重要信访案件的查处,开展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应对突发性信访案件,督促检查全省环保系统环境信访工作,接待重要来访,定期听取各单位环境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三、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胡 早(兼)
副主任:王力、孙保康
省局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综合督查处。
四、省局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承办省局信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上级和省局信访领导小组对信访工作的要求和安排,制定山西省环境保护局环境信访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处理和督促全省环境信访工作的开展,督办各市环保局及监察总队等单位受理查处的环境信访案件情况,对重大环境信访案件牵头查办。负责培训全省环保系统信访工作人员,检查环境信访工作的落实,收集全省环境信访工作信息,及时向省局信访领导小组汇报全省环境信访工作及上报环境信访工作情况,对加强、改进环境保护及信访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省局监察总队具体负责来电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确保节假日有人受理并答复信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