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基教处、市教研室、市教科所、计财处、高教处、体卫艺处、德育处、国民办协助,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各区教育局及市局直属学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课改成功经验宣传

  在全面开展课改总结、经验交流和表彰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策划媒体系列报道,市区教育网开设专题网页,重点宣传课改成功经验和做法,扩大课改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

  此项工作由工委办牵头,基教处、市教研室、市教科所、市电教馆、计财处、高教处、体卫艺处、德育处、国民办协助,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各区教育局及市局直属学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召开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大会(2008年1月)

  时间初定2008年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采用分会场和大会交流结合、专题研讨和大会总结结合的方式进行。

  1.课改经验交流

  内容为学校开展课改实验的典型经验。参加人员为学校管理人员。可分小学、中学两个分会场。由基础教育处统筹安排,各区教育局教育科协助组织实施。邀请教育部、省教厅有关领导和国内知名课改专家进行点评。

  2.课改专题研讨

  选择课改中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普遍感到困惑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主要目的是研究问题,制定对策,提出下一阶段课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专题研讨,各调研小组介绍调研报告后,再进行研究、探讨。调研和研讨的专题如:

  (1)教师专业发展问题;

  (2)深圳市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现状及对策建议;

  (3)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的管理与指导;

  (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6)师生负担问题。

  调研工作由市教科所牵头,市教研室、基教处、高教处、体卫艺处、德育处、国民办、计财处共同参与,制定调研工作方案,确定调研专题,根据专题性质由各部门(各调研小组)分别组织开展调研,各区教育局及各有关学校积极参与、配合。要在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性文件或指导性意见,在充分征求意见后以市教育局名义下发。

  专题研讨会由市教科所牵头组织,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及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参与。可邀请国内课改专家到场指导和参与讨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