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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活动内容、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明确了课程改革的总体目标,并且把具体目标确定为实现“六个改变”。全市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总结与经验交流工作,要紧扣课程改革目标,以及教师专业发展(教师自我提升、教师培训),学校内涵发展等方面进行。

  (一)各区、各校、各学科全面开展课改工作总结、交流及成果评选等活动(2007年9月至11月)

  时间安排:2007年9月28日前完成部署,各区教育局分别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11月20日前,各区、各学科的总结、交流、评选、表彰活动基本结束。11月、12月,市教育局组织力量,在各区工作总结与经验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总结研究、整合、宣传等工作。

  主要任务及分工:

  1.课改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总结要求全面、简洁、突出亮点。内容包括:基本过程、主要数据、典型经验、典型事例、重要成果、心得体会、存在问题和对策措施等。各校可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就体现本校课改亮点的典型经验进行专门总结。各区、校在开展课改经验交流活动的基础上,将精选的典型经验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在全市交流、推广。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牵头负责,市教研室、教科所、高教处、体卫艺处、德育处、国民办协助,各区教育局教育科及各学校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落实。

  2.课改成果评选和精品汇编

  成果类型:优秀课例、优秀案例、优秀论文(论著)等。

  成果评选:各区、各学校精选上述各类成果,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可考虑聘请国内权威专家)进行评审,评出获奖等次,挑选出精品成果汇编成册。

  成果汇编:《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秀课例集》(分学科精选优秀课例,拍摄、制作成DVD光盘)、《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秀案例集》、《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秀论文集》。

  此项工作由市教学研究室牵头负责,市电教馆协助,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各区教研中心(教研室、电教站)及各学校积极参与,具体组织落实。

  3.课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

  分课改先进学校、先进校长和先进教师等类别。市教育局制定评选方案,确定评选标准、名额分配和推进办法,各区教育局及相关学校按分配的名额认真评选,层层推荐、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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