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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深教〔2007〕356号 2007年9月19日)


  现将《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落实。

  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活动方案

  自2001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以课改实验为抓手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经过六年的改革实验(小学阶段多数区基本完成一轮实验,初中阶段完成一至二轮实验,高中阶段完成一轮实验),在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实施课改后的普高毕业生也取得了优异的高考成绩。为了总结几年来全市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工作,交流、整合和推广成功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课改工作指导性意见,不断深化素质教育,加快教育内涵发展,市教育局决定于2007年9月起,在全市广泛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总结与经验交流活动,并于2008年1月召开深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大会。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开展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工作经验交流和总结表彰活动,不能停留在行政管理层面或文字材料层面,必须深入教育教学核心领域,抓住实际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和具体问题,真正总结出深圳课改实验的经验、特点和亮点,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一)在活动组织管理上,做到领导有力,部署周密,保障有力。要把总结交流活动作为促进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提高的有利契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保证人、财、物力投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在活动组织形式上,强调全员参与,全面总结,自下而上,从微观到宏观,从局部到全局进行总结。教育行政管理、教研科研、教师培训、教育信息技术等部门和各中小学校都要积极参与,认真做好课改实验经验交流和总结表彰工作。

  (三)在活动推进过程中,注意抓住反思、研讨、归纳、整合、展示、宣传、交流、推广等环节,防止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编造材料,敷衍塞责等情况发生。

  (四)要努力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通过课改总结与经验交流以及配套宣传工作,进一步坚定全市教育系统和全社会的素质教育信念,促进深圳教育在教育教学核心领域的理性整合与提升,为打造深圳基础教育内涵发展新优势、新特点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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