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支建煤矿“7.29”淹井等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徐安办〔2007〕25号)
徐州矿务集团、大屯煤电集团、江苏天能集团公司、徐州利国铁矿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矿,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各非煤矿山企业:
近期,河南三门峡市、山东新泰市等地相继发生淹井重特大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好雨季三防及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了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支建煤矿“7.29”淹井事故,并对做好防汛工作提出了要求。现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支建煤矿“7.29”淹井等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办[2007]16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报》的各项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不留盲区和死角,坚决杜绝淹井事故的发生。
2、各地下矿山企业要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活动,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井下一线,认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发现有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超层越界开采等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停产,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3、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立即组织再次排查水害隐患,对临近河渠、湖泊的地下矿山,要认真检查防洪措施及堤坝安全可靠性,落实防洪排水措施。尤其是地下矿山企业和堤坝管理部门,要加固井田内的所有井口、围堰,井口围堰(备料)高度不低于河堤高度;要加固周边河流、湖泊的堤坝,防止溃坝事故,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利国铁矿集团,天能集团龙固、柳泉、马庄等煤矿要作为重点防范对象,抓好措施落实。
4、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抓紧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工作,防洪救灾物资、组织、人员要绝对保障,明确责任人,提高处置事故事件的能力。遇恶劣气候条件,要有主要领导值班,随时准备撤离人员和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邳州各石膏矿也必须按本文要求,落实防范措施。
5、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加大技术管理和现场的管理力度,严格工程质量,狠反“三违”现象,力争本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