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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部分副秘书长和办公厅副主任等临时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部分副秘书长和办公厅副主任等临时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129号 2007年7月1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由于人员变动,经自治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自治区政府部分副秘书长和办公厅副主任等临时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左 军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主持政府办公厅日常工作。协助政府分管领导处理财税、人事、审计、机构编制方面的工作。分管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厅秘书四处、文电信息处、行政处、参事处、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应急办(总值班室)、《宁夏政报》编辑部和政府驻外办事处。
  张 显副秘书长 协助政府分管领导处理文化、体育、文联、社会科学和文史等方面的工作。
  雷志明副秘书长 协助政府分管领导处理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厅秘书三处。
  郭进挺副秘书长 协助政府分管领导处理建设、水利、农牧、林业、粮食、农垦、扶贫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厅秘书一处。
  梁积裕副秘书长 协助政府分管领导处理发展改革、工业经济、交通、国有资产管理、环境保护、统计、安全生产、电力、民航、铁路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秘书二处。
  张 军办公厅副主任 协助主席助理处理招商引资、部分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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