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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经委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通知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经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新局面,全面推动工业经济各项工作。具体目标是:

  1、 各级领导干部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明显提高,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能够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和群众的监督,在学法、守法和用法中起到表率作用。

  2、 广大干部职工能够全面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更加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掌握与工业经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依法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职能的重点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正确理解、熟练掌握和应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3、 各项法制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立法进程明显加快,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主要领域有法可依;行政执法依据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落实,行政执法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内部法制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法律法规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制定法律知识学习计划,重点学好工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认真落实学习任务。

  1、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学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的重点工作。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学习国家法律制度,培育干部职工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以及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使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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