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内部管理,成立专班。事故单位自身组织的应急救援是最基本、最熟练、最快捷的;各民爆器材公司应组织配备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承担本单位发生事故时的抢救、救援工作。
四、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武汉市民爆器材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安委会、市经委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和民爆器材经营单位组成。
1、市安委会: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市经委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市经委分管国防工业领导
成员:市经委军工处、市物资工业促进办
主要职责:协调我市民爆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市政府、省国防科工办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措施,审查事故的报送等事项。
3、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
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军工处。
主要职责:按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协调指导有关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外围支援工作;保证重特大事故信息和上级领导指令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下达;跟踪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报送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负责有关事故报告的起草工作。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由事发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区人民政府负责人任现场总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
五、民爆器材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预警预防
(一)预警预防的重点与监督管理
重大危险源是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应当实施重点监管。重大危险源按产权关系、单位隶属关系和重要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二)监督管理职责
1、各民爆器材公司应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标准确定重大危险源。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对其进行登记,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对其安全状态、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检测、评估,实施重点监控、重点防范,制定并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