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2006四川省全民健身日”泸州市健步走活动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6〕77号)
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规定,每年的6月10日为“四川省全民健身日”。根据这一决定和省体育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泸州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四川省全民健身日”这一天举办泸州市健步走活动(其它活动已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该项活动。
附件:“2006四川省全民健身日”泸州市健步走活动方案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6四川省全民健身日”泸州市健步走活动方案
为组织好“2006四川省全民健身日”泸州市健步走活动,制定该方案。
一、主办单位:泸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妇联、江阳区人民政府、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三、时间:2006年6月10日上午9:00。
四、地点:市体育场。
五、参加范围: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六、行进路线
市体育场(起点)-广风路-龙泉桥下-三星街-滨江路-管驿嘴(终点)
七、人员分配:
(一)市级机关代表队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340人,分配为:市委办20人、市人大办20人、市政府办20人、市政协办20人、市纪委20人、法院40人、检察院40人、公安局40人、工商局40人、地税局40人、国税局40人;
(二)妇女代表队:200人,由市妇联组织;
(三)企业代表队由市总工会组织:分配为老窖公司120人、北方化工公司150人;
(四)驻泸部队:工兵团500人、武警100人;
(五)江阳区机关组织283人、龙马潭区机关组织283人;
(六)各体育协会组成30人。
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