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江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镇政发〔2007〕8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
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精神,为加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经6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确定镇江蚕种场旧址等28处为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我市历史悠久,文物资源丰富,做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对加强名城建设、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城市的知名度、改善投资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提高文物保护意识,严格执行《
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市文化局、规划局要抓紧划定这批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二○○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镇江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1.镇江蚕种场旧址(现江苏科技大学西校区、镇江蚕种场内,原益民二场的蚕室、储蚕室不列入本处文保范围,仍作为市级文控单位)
2.陆小波故居及墓(故居位于市区打索街68号,墓位于丹徒区高资镇夹山村后头山)
3.郭礼征旧居(市区东荷花塘102号)
4.刘景韶旧居(市区永安路30号)
5.大路崇贤里王氏宗祠(镇江新区大路镇王巷里村)
6.姚桥镇张家祠堂(镇江新区姚桥镇华山村)
7.斩龙桥(句容市春城镇太子岗村南)
8.芦江桥(句容市后白镇淮源村)
9.茅山三天门(句容市茅山道院元符万宁宫)
10.中华三育研究社旧址(江苏财经大学红山分院)
11.大康新村(市区健康路9号)
12.张鹏故居(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内)
13.凌家祠堂及道署衙门围墙券门碑刻(市区道署街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