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我省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深安办〔2005〕58号)
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我省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安办〔2005〕3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策划,明确制订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目标,推动各类企业达标
安全标准化就是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满足职工群众安全、文明生产的愿望。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就是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为了全面深入地推动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我市组建以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各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市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安委办具体牵头负责全市安全标准化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从彻底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并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门机构,研究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扎实推动各类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
二、以预防和降压生产安全事故为突破口,学习借鉴宝安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经验,把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扎扎实实地推向深入
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各区安委会及市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齐抓共管、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由于我市各区、各行业、各企业之间差异较大,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宝安区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经验,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住发动、实施、总结、提高四个环节,依据总体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不断地开展这项工作。当前,各区安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要以预防和降压生产安全事故为突破口,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采石场、机械制造、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电子、轻纺、商贸等行业企业的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