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武经[2006]053号)
各区经(贸)委,各有关担保公司和企业:
为营造武汉市中小企业诚信发展的氛围,进一步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根据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在武汉市开展小企业贷款试点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06]96号)以及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工作的意见 》(武政办[2006]56号)中提出的“继续推动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试点建设工作,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容量要逐年有较大幅度增加,其中2006年纳入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的企业要突破1000家,同时开通网上受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以及企业信用报告订制服务”的要求,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建设工作,在市经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武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具体承担。
二、具体要求
1、各区经贸委应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的重要性,组织区级服务机构,协同完成2006年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突破1000家的工作目标。
2、各有关担保公司应做好已担保及待担保企业的入库工作。
3、申请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企业自主创新资金的企业应首先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
4、我市确定的百户重点企业及各区经贸委确定的重点企业应纳入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
5、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征集、管理及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及维护,并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信用知识培训、信用融资等方面的服务。
三、填报内容及填报方式。
1、填报内容
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资质管理信息、企业简介、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信息、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信息、业绩及良好行为记录、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问题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和公众投诉及处理情况等;另外在授权查询信息中还包括企业财务管理信息、企业金融管理信息、企业资产负债信息、企业法律事务信息等(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