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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超常规开展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紧急通知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超常规开展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紧急通知
(深安监管〔2005〕126号)


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05〕144号),根据省安监局陈建辉局长来深督导工作时的指示精神,即必须在6月30日前完成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不拖全省的后腿,经研究,制定若干超常规的措施如下:

  一、由各区局抽调危险化学品审查业务骨干,与市局工作人员、专家和技术人员一起,组成市区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联合审查工作小组,具体人员为:

  组长:市局黄佳根副局长;

  副组长:市局姚亮处长、王立副处长;

  组员:市局三处4人,抽调罗湖区局危管科科长1人,福田区局危管科科长1人,南山区局危管科科长1人,宝安区局危管科科长及危管科1名工作人员共2人,龙岗区局危管科科长及危管科1名工作人员共2人,市局危化品技术审查专家6名,鹏程安全技术公司高级技术人员1名,世和安全技术公司高级技术人员1名,共19名人员。全部人员集中办公,地址初选在外面一间会议室。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申请材料,由市区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联合审查工作小组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经审查通过后,再由企业所在区安监局、市局签署意见后,上报省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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