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200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情况的通报
(赣环法字〔2006〕3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
根据《江西省环保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规划》和《关于做好全省环保系统200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检查工作的通知》(赣环法字〔2005〕16号文)要求,省环保局抽调部分设区市环保局有关领导和人员组成5个考评检查组,于2005年12月21日至2006年1月15日对各设区市环保局2005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交叉检查考评。1月18日下午,各考评组组长汇报了考评情况,提交了考评情况报告。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大多数设区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此次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报送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材料,对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总结,既肯定成绩也认真查找了问题,只有鹰潭市环保局未及时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二)各设区市环保局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机构,法制工作有局领导分管和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按要求制定了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制度,南昌市环保局还将依法行政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了汇编。
(三)南昌市、景德镇市、九江市环保局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方面表现突出。南昌市环保局代市政府草拟制定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的通告》;景德镇市环保局制定了《景德镇市无磷洗涤用品管理办法》,并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九江市环保局被九江市政府评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示范单位。
(四)各设区市环保局都按照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在许可事项实施过程中,没有违法实施许可现象发生。但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清理许可事项等工作的质量参差不齐。南昌市、上饶市、九江市环保局对许可事项的清理汇编较为规范,内容翔实。上饶市环保局制定了《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等5项配套制度,九江市环保局做到了在许可受理阶段出具许可受理通知书和制作许可案卷,并率先在设区市环保局进行了许可听证尝试并取得良好效果。
(五)各设区市环保局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认真参加法制培训并取得执法证件。在实施行政处罚中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和执法程序到位。南昌、上饶、九江、萍乡市环保局在执法中建立了处罚审议审查制度,执法程序和案卷规范。上饶市环保局、景德镇市环保局加强了对信访投诉工作的处理,建立了登记、分析、分流、处理和回访制度。南昌市环保局开展了创“四城”、整治“六小”活动。九江市环保局实施了环保十大惠民工程,针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油烟、噪声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开展工作,受到媒体关注和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