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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环保系统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荣(兼)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建档组、检查组、宣传组。

  (一)协调组:由刘学艺任组长、李崇俭任副组长

  成员:杜林、江剑平、黄莉

  协调组负责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的制定和工作协调,编印工作简报。负责对检查组提出需要进行查处的当事人、相关责任人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二)建档组:由罗国全任组长、谭斌任副组长

  成员:刘尖清、曹炳伟、刘建辉、陈武权

  建档组负责对本方案“环境执法年”行动重点工作内容中第(一)项工作的落实,统一设计重点污染源和违法排污单位监督管理台帐填报表格、内容。负责调查登记省局负责监督的重点污染单位。负责台帐内容的准确、完整,建立重点污染源和违法排污单位监督管理台帐和分布图(均为电子版)的制作,并在江西环保网上建立专栏公示,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实行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负责起草《江西省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排污许可证的统一印发和分级核发的监督工作。

  (三)检查组:由冀常和任组长、杨逸仙任副组长

  成员:邹新、朱宇、迟赛慧、胡予秋及总队其他工作人员。

  检查组负责对本方案“环境执法年”行动重点工作内容中第(二)项、第(三)项工作的落实,对检查中发现需要立案处理的,负责督促由有行政处罚权的环保部门及时做出处理,需要追究责任的应及时向协调组提出意见。负责组织对设区市、县(市、区)工作情况的检查、督察。

  (四)宣传组:由李旭亮任组长、桂文勇任副组长

  成员:熊志强、张林霞

  负责并协调在《中国环境报》和江西省级媒体上的宣传、报道环境执法年工作。

  各设区市、县(市、区)环保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好本辖区内的环境执法年行动。

  三、环境执法年行动重点工作

  (一)建立重点污染源和违法排污单位监督管理台帐的范围(台帐登记内容见附件)

  1、辖区内重点污染源;

  2、辖区内涉及违反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规定(尤其是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以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规定的情况),以及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排污染物或超标排污的单位名称、地点、生产规模、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应执行的排放标准、是否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及措施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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