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环保系统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赣环法字〔2006〕7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相关单位:
《江西省环保系统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已经2006年第七次局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江西省环保系统2006年“环境执法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绿色生态江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环境保护工作,遏制当前各种环境违法违纪行为频繁发生的势头,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经研究,决定2006年为“环境执法年”,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违纪违法案件。环境执法年行动以“建立重点污染源和违法排污单位监督管理台帐、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为重点,全面清理整顿违法排污行为,改善环境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推动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全面建设创新创业、绿色生态、和谐平安江西优化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江西省“环境执法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作。
组 长:许苏卉
副组长:倪忠民、邵先国、陈荣、谭今来、何纪力、周升杰、潘飞岳
领导小组成员:申少平、刘泽权、于传骥、宋梅胜、周瑞生、程四才、徐水云、周厚丰、徐国建、饶仲安、童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