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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我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社会办学机构的通知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我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社会办学机构的通知
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安监管〔2005〕31号)规定,经审核,决定公布:
一、
同意深圳市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南山分教中心新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培训;
二、
同意深圳市训练中心宝安区劳动局联合培训中心新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培训;
三、
同意深圳市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新增进网电工作业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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