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立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试点工作的通知
(武经小[2005]54号)
各区经贸委、园区办, 有关担保公司和企业:
为改善全市投融资环境,利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更好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融资等专业定向服务,为企业间开展信用交易提供依据。同时企业在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企业也可以进一步提高信用管理水平,更好地树立自身信用形象、提升企业信用品牌。根据《市经委关于办理市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1号议案的工作方案》(武经小[2005]22号)文件的精神,按市领导的要求,我委将于 2005年下半年始,开展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的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资质管理信息、企业简介、企业股东及资本构成信息、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信息、业绩及良好行为记录、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问题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和公众投诉及处理情况等;另外在授权查询信息中还包括企业财务管理信息、企业金融管理信息、企业资产负债信息、企业法律事务信息等(见附表)。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为基本原则,由武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会同有关专业信用服务机构负责300家企业信用档案库的建设。
三、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工作中要坚持先试点摸索经验,由点到面扎实推进的原则,确保工作实效。首批300家试点的中小企业范围包括:
1、各园区内的重点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
2、市中小企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3、市工业国有投资公司、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创业担保公司已立项投资或担保的企业。
4、近两年已实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和技改贴息项目的企业。
5、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
四、实施步骤、进度安排及填报方式:
1、6月初召开各相关单位动员会,布置相关工作;
2、6月中旬在四个市级都市工业园区开展信用知识培训;
3、8月底前完成300家试点企业信用档案库的建设工作。我委将在此基础上,再制定下一步扩大试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