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经济委员会关于2004年度典当行年审情况的报告
(武经[2005]44号)
省商务厅: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04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鄂商建[2005]12号)下发后,武汉市经委非常重视,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典当行年审工作。
按照省商务厅的通知要求,我委3月21日召开了全市14家典当行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会议,落实年审工作。
在典当行年审中,我委依据《
典当管理办法》和《
典当行年审办法》的规定,一是审核典当行注册资本及出资人变更情况;二是审核典当行其他变更情况;三是审核典当行当年业务情况;四是审核典当行有无非法集资、变相集资情况;五是审核典当行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规范情况;六是审核典当行遵守《
典当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七是按照鄂商建[2005]12号文件规定,指定具有法定资格的湖北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全市14家典当行进行年度财务审计。3月28日年度审计工作结束。现将武汉市2004年度典当行年审情况及我委的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2004年全市14家典当行业务情况
资产总额 10384.35万元
负债总额 1050.27万元
净资产总额 9334.08万元
实收资本 9107万元
典当余额 5840.98万元
典当总额 14687.62万元
业务比数 29091次
上缴税金 95.24万元
税后利润 148.47万元
二、年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武汉市14家典当行中有13家典当行按照鄂商建[2005]12号文件要求,到指定的湖北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利安达公司向这13家典当行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审计结果如下:
1、年审无问题的典当行(6家)
武汉市台北典当行有限公司、武汉市汉口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汉正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和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金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