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通知
(武经[2005]036号)
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李宪生市长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和全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会议上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讲话精神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通知》(武政办[2005]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市经委将在全委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政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围绕推进“工业兴市”,建设现代制造业基地的中心,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绩效考评为手段、效能监察为保障,切实解决我委机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干部能力、提高行政效能,为促进武汉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目标
结合我委实际,通过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力求在以下5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转变职能功效较为明显,行政部门职能明确,行政行为规范,运转协调,行政效率提速,服务水平提高;二是行政效能制度建设体系较为完备,建立比较完善且操作性较强的行政效能建设体系;三是机关行政效率和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基层单位和企业的满意度提高;四是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五是市经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得到顺利实施,政令畅通。
三、行政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
机关各部门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效能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为抓好此项工作,决定成立市经委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经委副主任薛又雄任组长,纪检组长安维平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处、机关党委、信息处、法规处、综合处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市经委行政效能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每季度对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年底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全委通报。
四、行政效能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