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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环保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的通知


  49、城市饮食服务业使用原煤散烧或者不按照规定排放烟尘、废气。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处罚款,并责令拆除有关设施

  《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50条

  50、设在居民住宅楼内的加工业噪声排放超标。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处罚款,并责令拆除有关设施

  《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54条

  51、为非法转移入省的固体废物提供堆放场地,或者销售、加工、使用。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55条

  52、在城区焚烧生活垃圾以及一次性塑料餐具等固体废物。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

  《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56条

  53、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或未重新报批(报请重新审核)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处罚款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4条

  《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5条。

  54、环评文件未经批准或未经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

  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罚款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50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5条,《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6条。

  55、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罚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6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1条。

  56、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责令限期补办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罚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7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2条。

  57、电磁辐射项目不按规定办理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或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6条。

  58、擅自改变环评文件所批准的电磁辐射设备功率。

  处罚款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7条。

  59、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

  责令限期补缴并处罚款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2条。

  60、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批准用途使用环保专项资金。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10年内不得申请,并处罚款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3条,《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第23条

  61、核设施营运单位、铀(钍)矿开发利用单位不按规定报告监测结果。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罚款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49条

  62、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放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和处罚款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53条

  63、未建造尾矿库或不按放射性污染防治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废液;不按规定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不按规定处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罚款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54条

  64、不按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不按规定建立健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或者应急措施;不按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55条

  65、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不按规定对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承担代为执行费用,并处罚款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56条

  66、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不按照许可有关规定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和处罚款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57条

  67、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改变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性同位素)。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和处罚款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52条

  68、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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