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绵阳永(兴)安(县)北(川)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川交发[2007]45号 2007年8月31日)
绵阳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永(兴)安(县)北(川)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绵交发[2006]2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绵阳永(兴)安(县)北(川)公路全长58.17公里,其中:一级公路29.47公里(XB01线),湔江河桥长714米。工程概算投资为27831.87万元,工程竣工决算总投资为27717.25万元,其中:无偿投入7722万元(厅补助2522万元、市财政拨款1000万元、征地拆迁4200万元);有偿投入19995.25万元。该项目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2]117号、川交公路[2002]177号文批准,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截止2005年12月,共收取车辆通行费5551.78万元,支出5504.42万元,其中:归还贷款204万元,支付利息3816.71万元。经审查,同意永(兴)安(县)北(川)收费项目与湔江河桥收费项目合并,按政府还贷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管理工作由绵阳市交通局负责并按“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方案进行管理。
三、收费期限:从2004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5日止,共20年,正式收费从2007年9月1日起。
四、收费站设置:在省道105线任家坪(K157+200M)和县道XB01线东升(K26+000M)设2个主线收费站。
五、收费标准:
单位:元/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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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 │ 一类车 │ 二类车 │ 三类车 │ 四类车 │ 五类车 │
│ 标准 │ │ │ │ │ │
│ 站名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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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家坪收费站(含湔江 │ 7 │ 14 │ 21 │ 28 │ 35 │
│ 河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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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升收费站 │ 7 │ 14 │ 21 │ 28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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