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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等关于我市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办公室主任:谢芝桂(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联络人:郑雪峰

  联系电话:82002456  传真:82002454

  五、活动要求

  此次活动由组委会统一部署,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各区、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一)各区、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必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亲自挂帅,围绕主题,以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全面总结前四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探寻、把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规律特点,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宣教形式,丰富宣教内容,力求使活动收到更好的效果,使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更加深入人心。

  (三)各区、各成员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尤其是要广泛动员企业自主开展活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基础管理,改进和完善安全设备设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认真检查整改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安全生产。

  (四)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工具,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宣传党和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不断好转,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请各区、市直各部门于5月26日前和7月12日前分别将此次“全国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报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深圳市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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