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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医疗保险卡、证、册收费标准的通知
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医疗保险卡、证、册收费标准的通知
(大价发[2003]21号)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目前医疗保险卡、证、册成本费用变化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降低医疗保险卡、证、册的收费标准,即由原每套15元降为每套10元。丢失补办卡、证、册分别按8元、1元、1元标准收费。原(大价农轻字[2000]6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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