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12月21日~2006年1月15日)
(一)确定各单位领导班子。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即各事业单位的处级领导岗位均实行竞聘上岗,由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岗位竞聘上岗方案》,明确各领导岗位的任职条件、资格和竞聘上岗的方法、步骤,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竞聘上岗的结果,经组织考察后,由局党组确定聘用人选。
(二)公布改革方案。《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在动员大会上公布。各单位将经省人事厅或局领导小组批准的实施方案、岗位设置方案以及竞聘上岗方案、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未聘人员安置方案等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布。
(三)组织实施竞聘上岗。各单位按照竞聘上岗方案或办法,根据每个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应聘人员实施竞聘上岗,通过竞聘决定受聘人员。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范围为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通过竞争上岗确定的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由合同鉴证机构进行鉴证。
(五)安置未聘人员。未聘人员一律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安置。各单位按照未聘人员安置方案或办法,对未聘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实行内部待岗的,按照规定发放生活费。
(六)聘后管理。各单位要根据所设岗位的职责、资格条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增资、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1月16日~2006年1月25日)
各单位要在人事制度改革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人事培训处)。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将根据各事业单位改革的进展情况,适时进行检查验收。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吉林发展由“快走”到“快跑”的现实需要。各单位的领导班子要提高对这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