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的范围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全部事业单位,即: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吉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吉林省安全技术评审鉴定中心、吉林省安全生产调度中心(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吉林省吉安宾馆。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这次改革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5年12月2日~2005年12月20日)
(一)成立工作组织
1、成立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吉安监管党组字[2005]17号),负责局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2、分别成立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和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
(二)学习宣传动员
1、召开全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所属事业单位全体职工参加。公布《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宣传改革的意义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动员广大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2、各单位分别组织本单位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全省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领会实质,了解掌握省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总体要求。
(三)制定实施方案
各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以及配套文件和《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12月20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实施方案主要应包括实施的方法、步骤、完成时限、组织领导等。岗位设置方案须单独制定,经局领导小组审核,报省人事厅审批后实施;岗位设置方案主要包括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责、机构规格、编制数、领导职数、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实际设置岗位总数,管理岗位设置总数、领导岗位数、其他各级职员岗位数及所占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总数、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数及所占比例,工勤岗位设置总数、各级工勤岗位数及所占比例。竞聘上岗方案、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未聘人员安置方案等,既可单独制定,也可包含在实施方案之中。单独制定的方案与实施方案同时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