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安监管明电[2005]3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元旦、春节期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冬季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和特点,提早部署,周密安排,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安全检查,确保“两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抓好《
安全生产法》、《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各类新闻媒体在节日期间要重点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时反映和解答人民群众关注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大力营造全民遵章守纪的安全氛围。
二、组织力量对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专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检查要突出重点,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特别是对重点行业和单位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要加强监管。
一是严格监督检查,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制订科学周密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安全畅通。加强对铁路车辆、飞机的检修,严防运输工具带隐患运行。严格车站、机场的安全检查,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飞机)。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安全,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