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核批已参加货币分配改革购房职工2002年度月购房补贴资金申请
(大价函字[2003]22号)
市财政局:
市房改办:
我单位经市机关和定额补贴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试点改革领导小组批准,进行住房货币分配改革。截止2002年度前,有1名已参加货币分配改革的职工未领完购房补贴。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大政发[1999]66号)及《关于2001年度市直机关和定额补贴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大房改办发[2001]7号)有关规定,现特申请上述职工的2002年度月购房补贴2226.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