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
各市州政府都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年初即与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各级政府、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能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也分别与所属乡镇(街道)、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控制体系。为使目标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各市州普遍加强了制度建设和对县(市、区)的指导。吉林市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各县(市)评先表彰的“一票否决”内容。长春市通过对重点企业进行“面对面”指导等方式,加大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力度。梅河口市政府专门设立了40万元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奖励基金,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各市州普遍对所辖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和考核。
(三)强化了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
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都高度重视,各地政府普遍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做到了有部署、有方案,周密安排,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各市州在2005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部署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民爆器材、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针对各项整治工作特点采取相应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基本上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计划。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加大了对非法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长春、吉林、白山等地通过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提高了机械化作业程度,完善了企业基础工作,提高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通化市积极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工艺,不仅消除了影响采石行业生产作业环节的重大安全隐患,也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和效益。长春、松原、吉林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长春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销和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清理取缔7个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窝点。松原市针对危化企业快速发展实际,加大了整治力度。全年组织开展了六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改事故隐患,纠正企业“三违”现象,依法关闭了4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油站;吉林市对104户企业逐户、逐项进行了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14户企业依法实施关闭,并在全市加油站推广使用阻隔防爆技术,解决部分加油站安全距离不足问题。白山市、通化市、辽源市、吉林市、长春市、四平市、延边州加大了煤矿整治工作力度,“整顿关闭”攻坚战取得了扎实成效。松原、白城、通化、长春等地消防专项整治重点突出,加强了消防设施和消防员防护装备的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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