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由市建设局牵头,燃气集团配合,进一步加大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集中力量打击、取缔非法燃气和野蛮施工、危及城市燃气公共设施的行为。
(四)由市交通局牵头,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施工项目和道路交通运输经营企业、地铁、客运场站、港口码头作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协调铁路、民航部门开展铁路运输、民用航空的安全检查。
(五)由深圳海事局牵头,开展海上交通的安全检查。
(六)由市水务局牵头,重点检查水务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水务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
(七)由市安监局牵头,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加大对事故多发企业的执法监察力度。
(八)由市质监局牵头,重点开展简易电梯、土锅炉等隐患设备及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九)由市贸工局牵头,重点开展电力设施、大型商场的安全检查。
(十)由市旅游局牵头,重点开展宾馆酒店、旅游景点、旅游企业的安全检查。
(十一)由市公安消防局牵头,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二)由市文化局牵头,重点开展网吧、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
(十三)由市工商局牵头,重点开展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安全检查。
(十四)由市城管局牵头,重点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桥、市政公园以及户外广告的安全检查。
(十五)由市建筑工务署牵头,重点开展市政府投资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
(十六)由市公安交警局牵头,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整治力度。
(十七)由市教育局牵头,重点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检查。
(十八)其他各部门也要在本系统、本行业内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省安委会将在节前组织省公安厅、交通厅、建设厅、经贸委、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水利厅、国资委、海洋渔业局、质监局、旅游局、教育厅、安监局以及广东省海事局、广铁集团公司等省有关职能部门及单位开展专业安全重点督查,请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迎接省安委会督查工作的相关准备。
三、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责任人,保证节日期间通信联络畅通;认真落实事故报告制度,有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向市安委办报告;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要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和处置事故,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