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吉安委办字[2006]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王珉省长2月13日在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现将《2006年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2006年吉林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6年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依法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审查已提出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并完成许可证发放工作;加强对企业“三违”现象的检查力度,规范企业职工作业行为;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促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配套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操作法,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素质和安全防御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加快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整治重点
(一)对申请期限内提出申请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企业,要严格按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核发证,严把市场准入关。
(二)加大对企业“三违”的检查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三)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2002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以后准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补办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