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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的通知


  各支部和广大党员要自觉遵守和切实贯彻党章,并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存在的差距。

  一是理想信念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我们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善于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世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远大理想与现实目标结合起来,把坚定的理想信念化作实际行动。当前,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实现“十一五”规划的信心,坚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努力工作。

  二是政治纪律方面。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在党章中各项纪律都要严格遵守,而最首要、最核心的是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局党组的政令畅通。当前,就是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是道德修养方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坚决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讲道德的表率。结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坚持“八荣八耻”(即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淡泊名利。通过加强道德修养,在全局进一步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气。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

  学习贯彻好党章,是各支部的重要职责,也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常抓不懈,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章,采取多种形式把学习党章的活动引向深入,务求取得实效。集中学习教育分为两个阶段,时间为2个半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教育、提高认识阶段(2006年4月14日~5月18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各支部集中时间(周三或周五下午)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王云坤同志在在省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李毅中同志在全国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丁维东同志在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支部做好记录,每位党员记好笔记和学习心得。局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室、人事培训处举办“学习贯彻党章、增强党性修养”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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