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安全生产监管预警制度和约谈制度。
2006年,我市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实施安全生产监管预警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安全生产预警分级管理,对各区和各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控制指标进度情况实施预警制度。对受到黄牌预警的区政府或部门,由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约谈其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督促其认真检讨生产安全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管防范措施,降压生产安全事故。对受到红牌警告的区政府或部门,由市政府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谈话,责成其认真检讨生产安全工作,限期整改。8月8日,由吕锐锋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对突破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的罗湖、南山两区政府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在本市媒体上进行公布,给予了罗湖区“红牌”警告、南山区“黄牌”预警,要求两个区做到“正视问题、总结教训、知耻后勇、扭转局面”。各区政府也参照市政府的做法对安全事故多发的区域和领域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示约谈。约谈制度的实施促使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认真反思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重视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周密部署,切实整改,加强监管,有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趋向好转。
市建设局强化安全生产的市场联动机制。实行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预选承包商根据业绩、税收、质量、安全、信誉等多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企业施工安全状况是占有重要权重的一项指标,特别是对发生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积极推行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制度,出台了《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方法》,对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作为严重的不良行为不端记入其诚信档案,2006年,对8家施工企业、2家监理企业给予了红色警示,28家施工企业、4家监理企业给予了黄色警示,对相关工程进行重点监管,促进了企业遵纪守法意识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四)实行事故通报与新闻媒体曝光等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进行监督,2006年起,全市实行了事故警示通报制度和新闻媒体曝光制度。对受到黄牌预警的政府部门和典型的事故个案,由市安委会以文件的形式予以通报批评;对受到红牌警告的政府部门,以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个案,由市安委会会同市政府新闻办组织我市新闻媒体进行专门曝光和追踪报道;对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企业,实行死亡事故企业训诫和强制性安全评价制度。各大新闻媒体对全市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了强力曝光,使其成为过街之鼠,提高了全社会对各类安全隐患的警惕性。同时实施了安全隐患市民举报有奖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来,让安全隐患无处藏身,无法生长。
(五)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按照李鸿忠书记的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三个层次的安全事故倒查责任制,首先是业主的主体责任,其次是专业部门、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第三是党政部门的领导责任。这三个层次的责任,逐层进行严格倒查、严肃追究,坚决落实“责任风暴、治庸计划”的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有责必究的“买单制”、问责制。盐田区出台了《关于落实“1+6”文件严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的意见》,明确了领导责任追究、执法检查责任追究、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责任追究、事故报告责任追究、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安全举报办理责任追究等七类责任追究分类,以制度促岗位责任的落实。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2006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深府办〔2006〕82号),市安委办于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别对六个区政府和市安监、建设、质监、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组织考核,对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进行了自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各区政府也组织开展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通过考核,有效促进了全市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七)建立对重点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制度。
针对2006开年以来全市建筑行业伤亡事故同比呈较大幅度上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日趋严峻的态势,市安委办专门召集市建设、劳动保障、总工会及部分区安监部门,召开了全市建筑行业生产事故事故分析座谈会,分析原因,并加大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八)公安交警部门实行“快处快赔”,有效提高通行效率。
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的发生,从10月1日起对特区内无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为落实该项工作,联合保监局筹建了银湖、罗芳两个快速理赔定损服务点,组织民警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车队、大型住宅区、售车点、加油站、社会停车场免费发放《事故形态确认书》200万份,发放实施指引动漫光盘3000张,在车管处和各大队业务窗口及保险公司各营业场所、网点放置足够的《确认书》供前来办事的群众和客户索取,并组织各大新闻媒体对“快处快赔”的背景、方法、成效等进行采访、宣传、报道。
(九)市教育局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实行两道防线、两种证书、六项规定和三个防止。根据《
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市教育局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了坚持“两道防线、两种证书、六项规定和三个防止”的工作思路。两道防线为,第一道防线在学校建立学校一把手负责制,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一名副校长、副园长为学校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一名安全主任具体抓安全管理工作,从校长、到副校长、到主任、到具体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第二道防线是市、区教育局“一把手”亲自抓安全,主管领导具体管安全,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分线抓安全。两种证书为,所有学校校车必须办理《校车许可证》,校车驾驶员必须办理《校车驾驶员许可证》。六项规定是,实行校车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的校车“六定”管理模式。三个防止是,防止超速、防止超载、防止“超龄”(防止使用报废车、拼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