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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批转市市政公用局《南京市城市公交优先发展三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批转市市政公用局《南京市城市公交优先发展三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宁政发[2007]2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市政公用局拟订的《南京市城市公交优先发展三年实施计划》,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南京市城市公交优先发展三年实施计划

  为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和国家四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建城〔2006〕2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南京市城市公交优先发展三年(2007年-2009年)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城市公共交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人民群众出行便捷为出发点,突出公交优先的方针,完善公交优先发展规划,制定公交优先政策,落实公交优先措施,深化公交行业改革,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尽快建立起与我市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设施配套、高效快捷的公共交通体系,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协调发展原则。统筹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公共汽车为主体,多种交通方式互为补充、各种交通方式和谐发展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使城市交通的综合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全面提高。

  --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原则。制定有利于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政策;把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补贴补偿机制。

  --市场运作、有序竞争原则。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按照公共交通改革的总体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通过逐步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不断提高公交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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