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安监管管一字[2005] 205号)。
1、要切实加强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和日常监督检查。
2、要扎实做好季节性生产企业开工、停工前检查。
(三)在露天矿山尤其是采石场进行“CL120G高风压露天潜孔钻机”推广使用试点,从采矿方式上逐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采用安全高效的潜孔爆破技术,从根本上达到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要求,实现资源的规模开采和有效利用。
(四)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及重点设施设备的检查监控,落实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五)重点解决石油开采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四、整治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和监管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分阶段整治的重点和目标,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坚持依法整治,落实主体责任。要完善并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在整治工作中的责任,特别要落实政府在依法取缔和关闭非法开采、未申请或经限期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企业的责任。要依法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坚决防止和纠正重发证轻监管的现象,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放松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条件滑坡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直至暂扣、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规范和完善资料建设及统计上报制度。各级监管部门都要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资料分析、管理及统计上报制度,充分利用《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软件,准确录入企业基本情况,及时调整和上报数据变化结果,形成省、市、县三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四)进一步加快资源整合、规模开采步伐。各地区要严格落实《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制定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在去年整治、整合的基础上,今年通过潜孔爆破技术的推广运用,加快小企业特别是小采石场的整合力度,通过扩大企业规模、增加安全投入、规范生产秩序,根本解决小采石场存在的事故隐患,使我省安全生产水平上一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