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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2006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2006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吉安监管管一字[2006]48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省属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2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吉林省2006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望各地区、各有关中省属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六年三月六日

  吉林省2006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

  2006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切入点,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矿种,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在遏制重特大事故、探寻和实施治本之策、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全面实现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年度控制目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一般事故及总体伤亡人数在去年较大幅度下降的基础上稳中有降。

  (二)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程度提高,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达到100%,截止6月30日所有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到100%。

  (四)未申请及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的企业关闭率达到100%。

  (五)输油气管道占压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三、整治重点

  (一)加大对已提出申请但暂未达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条件企业的整改力度,依法关闭2005年12月31日前未提出申请及截止2006年6月30日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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