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经营成品油的单位,还应提交由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九)剧毒品储存和无储存经营单位还须提供剧毒品管理制度和经营范围内各产品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储存经营还须提供无储存承诺书,承诺书要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原件);
(十)《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审查表》。
六、有经营和储存场所的从业单位,在没有发生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和伤亡事故及经营方式、范围、场所没有变化的情况下,申请换证时可以不提供安全评价报告,但必须有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市州委托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审查表》;对于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在未改变经营方式、范围、场所的,可以不提供安全评价报告。
七、杀鼠药经营定点单位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设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杀鼠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杀鼠药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证权限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等四部委颁布的《关于近一步做好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农发[2004]6号)的规定办理;经营剧毒鼠药的,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甲种证;经营非剧毒鼠药的,由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乙种证。
八、首轮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已提出申请的单位整改截止日期为2006年3月31日。没有按期提出申请和经审查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发证条件的单位,依法予以关闭。
九、在换领新证时,经营单位必须将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上缴发证机关;原经营许可证丢失者,需登报声明后申请换证。
十、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取得新一轮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要定期向社会公告,并向同级公安、工商、交通、环保部门通报。
十一、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掌握本行政区换证单位数量(包括中石油、中石化的企业)及换证申请时间,并将掌握的情况于二月末报当地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三月十日前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