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非煤矿山企业中深入开展“消除事故隐患,巩固整治成果”专项活动的通知
(吉安监管管一字[2006]27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管局,通化钢铁集团公司:
2006年,是我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实现进一步稳定好转,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整体上台阶的重要一年。针对当前我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为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质量,经研究决定,上半年在全省非煤矿山企业中深入开展“消除事故隐患,巩固整治成果”专项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非煤矿山生产企业,一定要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看待当前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以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为重点,以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质量和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滑坡为目标,紧密结合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季节性生产企业开工前检查、关闭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及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三项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这次专项活动,从源头和基础上筑牢我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防线。
二、活动从2006年2月2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各市州局根据本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工作计划、季节性生产企业开工特点和规律、非煤矿山企业关闭实施安排制定活动方案,统一组织,严格标准,明确责任,确保活动内容落到实处。
三、活动的重点内容是:在查规章制度、查责任落实、查“三违”现象、查劳动组织、查设备管理、查“三同时”状况、查危险源监控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和整治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工艺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部位、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主要包括:
(一)、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机构人员是否健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地下矿山重点排查矿井和中段的安全出口;提升系统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机械通风系统、供配电系统、防透水和排水系统、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储、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露天矿山重点排查台阶高度、台阶宽度、边坡角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储、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