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
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的情况,我市在年初统一上调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30元调整为260元)、7月底前对全市所有城市低保家庭每户发放一次性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补贴100元的基础上,要认真落实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精神,对市区低保户按照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给予价格补贴,一次性发放7、8、9三个月,确保8月底前发放到位,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和丹徒区参照执行。以后根据价格上涨情况,再给予适当物价补贴。同时,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肉类供应,采取定点直供、适当补贴等措施,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必要的补助。
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有关信息,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准确报道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价格和质量安全情况,正确分析猪肉价格上涨的原因,大力宣传政府扶持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和稳定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加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力度等措施。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报道,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猪肉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要加强正面报道,主动引导舆论,防止不当炒作,努力形成和谐健康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对生猪生产供应工作的领导
发展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主要责任在各级人民政府。各地要提高对生猪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各项要求,抓紧实施促进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妥善解决生猪生产基地建设、品种改良、母猪猪群保护、疫病防治、保险体系建设、贷款担保、屠宰加工、市场供应、质量价格监管、储备制度、应急机制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尽快促进生猪生产的恢复。鼓励建立大型生猪生态养殖场,提高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选址,必须符合环境整治要求,发展清洁生产,避免新的农业生产面源、点源污染的产生和投资的浪费。发展改革、财政、农林、经贸、工商、质检、银监、保监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根据本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尽快将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指导地方切实抓好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